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訴訟結構模式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刑事訴訟結構模式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開庭當日當庭宣判,一種是定期宣判,是合議庭評議案件得出結果后,定期宣判。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都是公開宣判。實踐中,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宣判法院會選擇定期宣判的方式。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且應當當庭宣判。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節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訴訟結構模式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訴訟結構模式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