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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案件立案后流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立案后流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關于網上立案的問題下面我做一下解答:
現在各個地方法院推行無紙化辦公,大大節省了成本開支,訴訟參與人也簡單不需要準備大量的材料,另外也方便訴訟參與人不用一趟趟往法院跑去補材料,再說現在疫情防控也能減少交叉感染。
網上立案審核通過后那就表示你所提交的材料符合法院受理案件已經立案了,后續只要留意微法庭或者12368短信通知開庭時間及地點,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等通知開庭。另外法院需要你補充證據材料也可以網上微法院提交。
申請網上預立案的當事人在獲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復后,在七日內,帶齊與網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復的法院的立案庭辦理正式立案手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查,接受了立案,會給出相應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也就是所謂的立案回執單。有些法院圖省事,只有一張訴訟費繳納票據,這個票據不能證明案件已經受理,可以拿著票據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開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
2、立案回執單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
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并出具回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不是立了案就終結,公安局內部各偵查部門會有分工,普通刑事案件歸刑偵部門立案并偵查實屬正常。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案件立案后流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案件立案后流程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