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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惠北京律師事務所小編就來為您介紹一下:什么情況下不準離婚?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不能離婚的條件包括:
1、女方懷孕期間、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中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一、不可以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女方懷孕期間、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不準離婚或者經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且無新情況、新原因的,原告六個月內再次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中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請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軍人婚姻的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請求離婚,必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提起離婚訴訟權利的限制】女方懷孕期間、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接受男性的離婚請求有例外情況。
二、不能協議離婚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一)一方請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請求離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如果一方為精神病人,經醫院診斷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3)如果雙方請求離婚,但無法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達成一致,雙方只能通過法院解決糾紛,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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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北京國惠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