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據新京報報道,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消息,為保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決定按照010-規定,對一級至四級工傷工傷殘疾人進行救治。人員生活照顧費用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調整范圍
本次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
2、調整標準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者護理費低于5541元的,調整為5541元;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4432.8元的,調整為4432.8元;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3324.6元的,護理費調整為4432.8元。調整為3324.6元。
3、調整日常護理費用所需費用。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從工傷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不參加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發放。
四、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對享受生活護理費用的人員應當按照工傷待遇或者按照工傷待遇待遇,參照本通知。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并按原渠道支付。
五、工傷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宣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陳艷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