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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房屋認購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購房合同屬于預售合同,即為了將來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而簽訂的合同,屬于預簽約階段;房屋買賣合同是合同,是為了買賣商品房而確定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提醒您,房屋認購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認購書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預約合同。
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委托與合同的關系。認購書是平等主體之間簽訂的約定商品房買賣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認購書應當是一份獨立的合同。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它不是商品房銷售結果的直接確認,因此不應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
認購書不等同于商品房買賣合同
認購書與商品房銷售合同之間存在許多不可預測的環節和風險。如果認購書被直接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掌握優勢信息的開發商,可能會附加各種不合理條件,強迫購房者履行這份“買賣合同”,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損害買家利益。認購書的效力必須與本協議即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同。
1、購房合同登記預售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合同作廢,與開發商簽訂新合同即可。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合同費用,約為200元。
2、購房合同預售登記完成后,銀行抵押啟動前,如果購房者喪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聲明合同無效。三個月期滿后,持報紙辦理。預售登記機關申請撤銷已簽訂的合同,然后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合同,再辦理預售登記。在此期間,購房者需要繳納發布聲明的費用、合同的費用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稅。
3、購房合同預售登記和銀行抵押辦理完畢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辦理第二種情況所需的手續外,購房者還必須與購房者簽訂變更協議提供貸款的銀行。并將新合同放在銀行進行質押,因為原來的購房合同已經被取消,換成了新合同,這意味著購房者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中的合同號發生了變化。
1、《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前簽署的文件。是對雙方房屋交易相關事項的初步確認。簡單來說,就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不將房屋出售給認購人以外的第三方,認購人承諾按照協議條款與開發商協商購買房屋事宜。在此期間達成的協議。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點是買賣雙方有義務就未來簽訂合同進行協商,而不是最終簽訂合同。
2、《房屋認購協議書》一般確認訂戶擬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價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者在購房前向開發商繳納一定金額的定金作為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斗课菡J購協議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同。《房屋認購協議書》本質上是意向書。如果一方不履行,就要承擔承包過錯責任,承擔承包過錯責任的方式是押金。由于《房屋認購協議書》大多是開發商提前制定的,有些條款對開發商更為有利,而這些認購信通常在內容上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