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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不同場合、不同類型需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例如,在代表企業時,其個人簽名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破產并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今后再次經營企業時將受到諸多限制;如果企業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法人可能會受到人身限制,例如,如果法人拒絕執行法院判決,法定代表人將被拘留;如果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將受到刑事制裁等。以上只是部分場景的不完整列舉。
2、法人不存在設立缺陷(如出資缺陷)的,其損失責任必須由法人本身承擔,法人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當然,國有企業法人玩忽職守,嚴重程度達到刑事追訴或者行政處罰的除外;
3、個人獨資企業法人只要能夠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法定代表人就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法人發生債務時,由公司承擔全部資產,個人股東不承擔責任,但設立時出資存在瑕疵的除外。
4、因業務失誤對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5、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犯單位財產,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6.對非法活動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2、什么情況下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正在被依法執行死刑或者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人員;
4.因貪污、賄賂、侵犯財產、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超過五年的;
五、因犯第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滿三年的;
6、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滿五年的;
七、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經理,并對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以來未逾三年。企業破產清算完畢;
8、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且自該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撤銷;
9、個人負有大額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10、依照國務院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
法定代表人是維護投資者利益、落實投資者意愿的重要保障。現代商事主體制度要求投資者一般不直接參與商事主體的經營管理,而應通過選拔管理人將投資者的意愿落實到商事主體中。即使是作為公司權力機構的股東大會的決議,也必須通過法定代表人領導的公司管理機構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