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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民事判緩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民事判緩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 如果緩刑人員被民事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緩刑考驗期間犯罪行為尚未被視為不犯罪,也就是緩刑人員被起訴并不會因為緩刑而免責。
2, 在民事訴訟中,如果緩刑人員失去案件,他們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款項,會使緩刑例行檢查的復雜性大大增加,也會增加復發的風險,如此一來緩刑的效果將大大降低。
3, 因此,緩刑人員如果被民事起訴,應當及時保護自己的權益,積極采取行動,盡可能避免落入訴訟的泥潭。
1,緩刑期間如果僅是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收監執行;
2.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會被收監執行。
緩刑期間被民事起訴不一定會收監,但也可能被要求時限內重新執行緩刑或者被吊銷緩刑。以下是具體情況的解讀:
一般來說,緩刑是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一種矯正措施,針對某些被判刑的罪犯(不包括部分犯罪行為),最終被法院裁定不執行實際的有期徒刑,而是根據犯罪情節和個人背景條件判定一定的緩刑期。在緩刑期間,被緩刑人應當遵守法律、不得上訪,不得再犯罪等等。
此外,被緩刑人還需要按照緩刑判決書所規定的條件執行,如監管、社區服務、經濟賠償等等。如被緩刑人履行出色,可在緩刑期滿后獲取減輕刑罰、免除刑罰等優惠的政策。
當然,被民事起訴并不屬于刑事程序,也不是緩刑的主體范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本質代表民事賠償要求的調解、法院判決等等。在緩刑期間,如果被起訴人同意履行法院的民事賠償判決,沒有違反緩刑的條件執行。但如果被起訴人始終不履行、或向公眾、國家出現嚴重侵害等情況,會面臨吊銷緩刑、恢復實行有期徒刑等法律風險。因此,要慎重處理緩刑期間的各種民事糾紛,同時提現與法律行動的自我保護與公民責任心。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已經送達判決書的罪犯,如果一審判決還沒有生效,可提起上訴,在二審期間可以爭取緩刑。判決書已經生效的不存在爭取緩刑的問題?!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婢徯?,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恍婢徯痰姆缸锓肿樱绻慌刑幐郊有蹋郊有倘皂殘绦??!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Ρ桓嫒说纳显V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民事判緩刑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民事判緩刑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