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訴訟管轄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訴訟管轄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訴訟優先管轄權規定:《刑事訴訟法》第25條: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行政訴訟優先管轄權規定:《行政訴訟法》第20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優先管轄權規定:《民訴法》第35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歸納總結為:
刑事訴訟: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行政訴訟:由最先收到以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第十六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第十七條 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擴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如下: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訴訟管轄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訴訟管轄地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