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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努力,千家萬戶都會幸福。”這是很多物業服務公司的口號。在生活中,房產的作用至關重要,幫助業主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有人說,房產決定了一個社區的生活質量。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業主與居民之間的矛盾卻屢見不鮮。物業管理不作為、服務態度差、收費過高……物業管理一直是“老大難”問題。無數的反饋卻始終沒有收到。解決。這種情況我應該去哪里投訴呢?我可以只改變屬性嗎?1.如何投訴物業管理?無論您是舉報問題還是投訴物業,都必須合理、有證據地解決。保留現場照片、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保障您的合法權益!1、請居委會協調。當物業管理出現問題時,居委會需要履行相應的物業管理職責。居委會可以直接參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矛盾糾紛的調解。2、向街道辦事處報告情況。街道辦事處可以直接或間接指導物業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是業主委員會成立的牽頭部門。因此,物業公司將遵循街道辦事處的工作建議。3.向房屋管理機構投訴。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這些機構的名稱各不相同,有的稱為“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住房管理局”等。您可以直接撥打詢問當地房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并進行投訴。4、向城管執法大隊投訴社區管理過程中非法占用公共區域、非法建設私人建筑、非法出售停車位的情況。可向城管執法大隊投訴。5.向物價局投訴。如果物業屬于小區管理,亂收費的,可以向物價局投訴。直接撥打投訴。登錄消費者投訴平臺官網進行投訴。()3、小區內產權如何變更?1、不續聘的,物業服務合同即將到期時,業主委員會可以提前3個月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是否續聘。期滿后如不召開業主大會,服務將繼續進行。不過,卻是隨時可以解除的狀態。只要股東大會決定解散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提前2個月通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條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后,業主未依法作出續聘或者聘用其他物業服務人員的決定,物業服務人員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但服務期限無限期。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無限期物業服務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2.協商終止服務合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房產合同。即使協商不成,但物業有合同約定解除事由的,也可以按照合同直接解除。3、業主大會可以單方解除合同,選任、解聘物業服務公司,業主可以共同決定。條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2/3以上投票通過,即可變更物業公司。《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條業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辭退物業服務人員的,可以解除物業服務合同。決定終止聘用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人員,合同另有約定通知期限的除外。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給物業服務人造成損失的,業主應當賠償損失,但非因業主原因造成的除外。物業監管可以有效解決居民的煩惱、擔憂和擔憂,提高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