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魯發案277
衛生間下水管堵塞
污水溢出導致業主家中家具、衣物損壞
業主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樓主的要求可以支持嗎?
請看下面的案例
案件基本事實
韓先生購買了某小區的一棟樓房,并與該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合同。合同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對大樓的水管、落水管、水箱等公共設施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維護。服務若不遵守,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2022年1月30日晚,韓某回家發現自家衛生間下水管堵塞,污水溢出。物業公司當晚派人清理,污水已達標排放。但第二天早上,衛生間的下水管又被堵塞,物業公司維修人員在地下室的彎管內發現了衛生紙等異物。溢出的污水浸濕了韓某家中的一些裝飾品、家具、衣物等,預計損失元。
法院審理
郯城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污水管道屬于公用管道。除特殊情況外,管道的堵塞情況是逐漸累積的。在污水溢出之前,會出現排水不暢等異常現象。如果及時發現并處理,一般不會造成嚴重損失。由于污水管道鋪設在業主家中,一旦住戶因管道堵塞而出現污水溢出,除住戶業主外的外人很難第一時間察覺異常情況。韓某作為業主,有義務審慎管理和維護自己的財產;應積極關注家中下水管道是否暢通,能否正常使用。事發當天污水溢出。直到韓某當晚回家才發現,損失擴大是韓某的過錯。物業管理公司作為服務企業,有義務對社區的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盡管物業公司接到韓某的通知后,采取了疏通管道的措施,但第二天管道就被堵塞,水又流了回來。物業管理公司采取的維護措施不有效、存在故障。結合本案實際情況,認定雙方過錯責任比為3:7,判令物業集團賠償韓某經濟損失.60元。
法官陳述
物業管理公司是全體業主委托的社區共享設施的實際管理者,應當負責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對于位于業主家中的穿墻立管等排水管道,由于此類設施上下相連,不具備結構獨立性,由業主共同使用,在使用上不具有獨立性。如果堵塞,就會影響整個單位的排水。所以它應該是一個共享設施。公共下水道管道堵塞造成的損失,應當根據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各自的義務、過錯和因果關系確定責任。物業公司應注意到高層住宅具有住戶數量多、內部設施結構復雜的特點,應加強提醒和檢查整改等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類似情況的發生。最大程度。
法律鏈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使用性質,妥善維修、保養、清潔、綠化、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公用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
《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標準確定的修理、保養、管理、維護義務的,業主應當要求物業服務企業繼續履行并采取補救措施。存在采取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撰文:王以翔謝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