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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淮安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原告小紅與被告小軍離婚案。庭審中,家屬將作為情婦來與律師一起工作的女原告律師誤認為是原告的情人。認為女原告因外遇犯了重婚罪,他們忍不住,上演了一場“十足的武打戲”。
女人離家出走,嫁給別人,生了孩子。
小紅和小軍幾年前領了結婚證,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已成年,二女兒未成年。
2010年,小紅沒有跟家人打招呼就離家上班。工作期間,她認識了另一個名叫謝的男人。兩人一見鐘情,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并舉行了婚禮。婚后,小紅又生了一個女兒。公安機關在為小女兒辦理戶籍時發現小紅已與小軍結婚,隨后被當地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重婚罪判處小紅有期徒刑五個月。
出獄后,小紅更加堅定了要與小軍離婚、與謝某在一起的決心,于是小紅向淮安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小軍離婚。
丈夫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條,
我表弟非常生氣,在法庭上打架了。
庭審當天,禮堂里擠滿了人,其中大部分是小紅的親戚和鄰居。大家都想知道小紅為何不辭而別,為何執意留下小軍和兩個女兒。看到這么多親戚鄰居在場,小紅和她的律師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申請不公開聽證會。
當法庭依法澄清后,小紅的親屬情緒激動,很快就失控了。小紅無故離家出走,犯了重婚罪,而小軍則在家照顧女兒多年,把家里里里外外打理得井井有條。本來就對小紅的行為感到不滿的親戚們感到受到了侮辱。面對小紅提出不公開開庭的申請,小紅的表弟大媽和大媽的兒子小馬立即沖上前去,在法庭上包圍小紅及其律師并進行毆打,嚴重違反法庭規則,造成混亂。法庭上的命令。
審判長和法警立即制止,并將旁聽人員全部帶出法庭,審判繼續進行。
誤把經紀人當情人,
襲擊者最終被罰款5000元
庭審后調查發現,大馬和小馬誤將肖紅的經紀人王某認作是肖紅在外面認識的謝某。而且,那天中午,大媽喝了酒,情緒激動,想打人泄氣。大媽和小馬均表示遺憾,并向小紅經紀人王先生道歉,目前已獲得其諒解。
最終,淮安區法院依法對兩人各罰款5000元。
小紅和小軍也達成調解協議,自愿離婚。(本文涉及各方均為化名)
晶晶說道:
”
我們無法深入探究《律師當情婦》中小軍和小紅婚姻的每一個細節。
但作弊是不負責任的。
失敗的婚姻不會毀掉一個男人或女人;
希望這篇文章中的小君,或者有過同樣經歷的人,
能夠盡快把過去拋在腦后,
因為你,你值得更好。
”
記者:何劍鋒
通訊員:余曼張峰
編輯: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