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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如果沒有出軌證據,解決辦法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關系確實破裂、無法和解。提出離婚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等。
如果沒有欺騙證據,解決辦法是向法院申請通過訴訟離婚。如果有證據表明關系已經破裂,也可以判決離婚。不忠只是可以確認關系破裂的證據之一。這并不意味著沒有這些證據就不能離婚。即使目前沒有證據,你也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律師,了解如何收集關系破裂的證據,包括不忠。
提起離婚訴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身份證原件經核實后退還原告。
2、雙方婚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以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結婚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3、證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可以在開庭期間提交。
4.如有子女,還應提交出生證明和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提出離婚,原告還需要出具法院生效的判決書。
提醒您,一般情況下,申請離婚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提出。但特殊情況下,原告未離開居住地的,可以由原告居住地管轄:
1.對服刑人員、被強制教育措施人員提起離婚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4、對方離開居住地滿一年的,可以向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5、非軍人向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當事人為非文職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