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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師咨詢: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的鑒別與區分是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也是重點和難點。
要厘清該問題,首先需要對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的概念和特征進行準確界定,并據此給予系統分析。
雇傭關系的標的是提供勞務本身,雙方間存在較為緊密的人身依附關系,所需生產工具、設備以及生產材料等一般由接受勞務一方提供,通常以完成某項勞務的時間作為計付勞務報酬的依據;
而承攬關系的標的是提供勞務后所創造的工作成果,雙方間相對獨立,不存在緊密的人身依附關系,生產工具、設備以及生產材料等一般由提供勞務一方自行提供,通常一次性結算勞務報酬。
但上述特征也并非對二者進行判定和區分的唯一依據,審判實踐中,還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并結合具體案情,全面考量、綜合分析,從而作出準確判斷。
綜上所述,雇傭關系的主要特征在于:其標的系提供勞務本身;提供與接收勞務的雙方間存在較為緊密的人身依附關系;
勞務所需的生產工具、設備以及生產材料等一般由接受勞務一方提供;一般而言由提供勞務一方自行完成勞務工作;
通常以完成某項勞務的時間作為計付勞務報酬的依據。承攬關系的主要特征在于:其標的系提供勞務后所創造的工作成果;
提供與接收勞務的雙方間相對獨立,不存在緊密的人身依附關系;勞務所需的生產工具、設備以及生產材料等一般由提供勞務一方自行提供;
一般而言提供勞務一方即可自行完成勞務工作,也可交由第三人完成;通常一次性結算勞務報酬。
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的特征也并非對二者進行判定的唯一依據。審判實踐中,還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并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全面考量、綜合分析,從而作出既符合客觀實際,又對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給予充分保護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