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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分為四類,即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侵犯財產的犯罪、貪污賄賂犯罪和其他貪利犯罪。有多少罪行?以下上海經濟犯罪律師由邊肖在本文中介紹。
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2.生產、銷售假藥罪;
3.生產、銷售劣藥罪;
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
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6.生產、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罪;
7.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8.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9.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走私罪
1.走私武器彈藥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幣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貴金屬罪;
6.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8.走私淫穢物品罪;
9.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10.走私固體廢物罪。
(三)擾亂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
1.虛報注冊資本罪;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3.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4.提供虛假會計報告罪;
5.妨害清算罪;
6.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7、公司、企業人員收受賄賂的;
8.賄賂公司和企業人員;
9.非法經營同類業務罪;
10.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1.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2、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的;
13、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
14、徇私舞弊、低價入股、變賣國有資產。
(四)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罪
1.偽造貨幣罪;
2.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3.財務人員購買假幣并將假幣兌換成貨幣罪;
4.持有、使用假幣罪;
5.變造貨幣罪;
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7.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罪;
8.高利放貸罪;
9.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0.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
11.偽造、變造國家證券罪;
12.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13.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14.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15.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16、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
17、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18、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
19、違法發放貸款罪;
20、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
21、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22、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23、逃匯罪;
24、騙購外匯罪;
25、洗錢罪。
(五)金融詐騙罪
1、集資詐騙罪;
2、貸款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金融憑證詐騙罪;
5、信用證詐騙罪;
6、信用卡詐騙罪;
7、有價證券詐騙罪;
8、保險詐騙罪。
(六)危害稅收征管罪
1、偷稅罪;
2、抗稅罪;
3、逃避追繳欠稅罪;
4、騙取出口退稅罪;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6、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7、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8、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11、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12、非法出售發票罪。
(七)侵犯知識產權罪
1、假冒注冊商標罪;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4、假冒專利罪;
5、侵犯著作權罪;
6、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7、侵犯商業秘密罪。
(八)擾亂市場秩序罪
1、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虛假廣告罪;
3、串通投標罪;
4、合同詐騙罪;
5、非法經營罪;
6、強迫交易罪;
7、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8、倒賣車票、船票罪;
9、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10、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11、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12、逃避商檢罪。
二、侵犯財產罪
1、職務侵占罪;
2、詐騙罪;
3、侵占罪;
4、挪用資金罪;
5、挪用特定款物罪;
6、故意毀壞財物罪;
7、破壞生產經營罪。
三、貪污賄賂罪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四、其他貪利性犯罪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2、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3、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4、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
(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拐賣婦女、兒童罪;
2、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
3、強迫職工勞動罪;
4、非法雇用未成年人罪;
5、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
(四)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1、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3、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
4、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5、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6、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7、賭博罪;
8、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
9、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10、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1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12、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13、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14、倒賣文物罪;
15、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16、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17、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18、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19、非法組織賣血罪;
20、強迫賣血罪;
21、非法行醫罪;
22、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23、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25、非法狩獵罪;
26、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27、非法采礦罪;
28、破壞性采礦罪;
29、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
30、盜伐林木罪;
31、濫伐林木罪;
32、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3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34、非法持有毒品罪;
35、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6、窩藏、轉移、隱藏毒品、毒贓罪;
37、走私制毒物品罪;
38、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39、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40、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41、組織賣淫罪;
42、強迫賣淫罪;
43、協助組織賣淫罪;
4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45、引誘幼女賣淫罪;
46、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47、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
48、組織淫穢表演罪。
(五)危害國防利益罪
1、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2、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志罪。
(六)瀆職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