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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真公章假協議刑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真公章假協議刑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如果是拿偽造的合同去起訴你們,法律上屬于惡意訴訟。
2、是否惡意訴訟構成犯罪,法律及司法解釋也有相對明確的判罰標準。
民事法律方面: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性規定,以及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的規定,我們有充足的依據對民事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侵權懲戒。刑事法律方面:目前我國刑事審判中,虛假訴訟行為仍很少被定性為詐騙及相關犯罪,而更多的是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等定罪處罰的。當然,如果涉及虛假訴訟的行完全符合詐騙罪的基本特征,司法實踐中也將其作為詐騙罪定罪處罰。
3、最關鍵的,你要拿到對方偽造土地承包合同的證據,要能從法律上認定對方的確是偽造了合同,否則就沒有然后了。
4、其實你們也可以拿你們的承包合同去起訴賠償不合理。
如果有關部門知道了,構成欺詐,合同違法無效,這是一種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和私刻公章的違法行為,利用假公章簽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具體看待,并不是說盜用企業公章與自己簽訂的合同必然無效。
要分幾種情況來看待,1.合同事后是否被追認2.合同本身是否違反法律等
另外,對于盜蓋企業公章,與其他人簽訂合同,具體責任劃分如下:對于印章所有人,對于印章的保管是否存在過失,是確定其是否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對于盜蓋印章者的民事責任,則需要結合第三人是否知情,從而區分盜蓋印章者的民事責任。而用盜來的印章簽訂合同的效力,若第三人不知情且印章所有人未盡到了保管義務存在過失,則為了保護信賴利益,合同此時是有效的,而盜蓋印章者需要承擔對于印章所有人因此所受損失。
https://www.toutiao.com/i6680701620407239172/盜蓋公章效力認定可參考本文。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真公章假協議刑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真公章假協議刑事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