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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目的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犯罪。集資詐騙的手段是什么樣的手段?較大的數額是多少?那么,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上海刑事律師為您介紹。
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2條規定,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集資數額較大,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累計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它意味著犯罪分子具有將非法籌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主觀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用虛構集資目的,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集資資金的行為。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號的規定,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認定其行為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詐騙非法集資”:
(一)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二)集資款被揮霍,導致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三)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四)因其他欺詐行為拒絕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實施上述非法集資行為之一,數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上述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分別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也就是說,非法集資詐騙罪的數額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據。在具體處罰中,
不僅要考慮集資詐騙的數額,還要考慮行為人的犯罪情節,如是否一貫從事非法集資詐騙活動、是否為集資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給集資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等。
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貫表現、犯罪后的態度和退贓情況,綜合評估其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區別對待并予以處罰。至于巨大和特別巨大的起點,參照最高人民法院l996年12月16日第《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號的規定。
個人集資詐騙二十萬元以上,單位五十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個人詐騙10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250萬元以上,可以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在具體的刑事案件中,詐騙罪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如罪犯在給予詐騙過程中的作用,他是主犯還是從犯,他是高層還是“蝦米少年”,他是工作人員還是高管等。以及被捕后承認錯誤的態度。
是坦白自己的罪行還是和辦案人員“打太極”,不說實話,增加辦案人員的工作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