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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責任追究技巧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責任追究技巧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責任,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不同之處:
一是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
二是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
三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刑事責任包括兩類問題:一是犯罪;二是刑罰。
您好,需要分情況看待:
1、行政訴訟中,發現嚴重的刑事犯罪,若該刑事犯罪與行政案件無關,則應當及時將刑事犯罪相關涉案材料、犯罪證據已送相關公安機關。
2、行政訴訟中,發現嚴重的刑事犯罪,若該刑事犯罪與行政案件有關。
若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1條的規定,案件的審判須以相關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相關案件尚未審結的,應當中止訴訟。
若行政案件的審理無需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則行政案件自行審理,無需中止。只需將相關刑事案件材料已送相關公安機關即可。
您好,很榮幸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
在行政訴訟中,如果發現嚴重刑事犯罪,則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等方式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或者判決駁回其請求,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如果在行政訴訟中,案件的審判須以相關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相關案件尚未審結的,中止訴訟。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如果在行政訴訟的過程中發現嚴重刑事犯罪,則法院根據案情分別采取中止訴訟或駁回起訴或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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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在審理行政案件的過程中,認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將所有材料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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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審理非涉罪案件時,如果發現涉嫌犯罪的情況,應該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立案偵察。在審理刑事案件時,發現有新罪、漏罪的,也應當休庭建議檢察機關撤訴,退回公安機關?充偵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責任追究技巧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責任追究技巧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