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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刑事辯護咨詢網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刑事辯護咨詢網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在現代法治社會下,罪刑法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種情況,推測你想問的應該是”涉嫌故意殺人”,在法院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說的”殺人犯”)。未經判決,任何人的主觀判斷,都是人治的表現,而非法治。
3、刑事辯護制度的完善是社會法治進步的體現。我國刑訴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師,也會為其指派律師。
4、這一切都是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
呵呵,這話問的有點外行了!甚至想誘導出律師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專門為犯罪分子開脫!殺人犯,你怎么知道他是殺人犯?呼格吉勒圖、聶樹斌、趙作海、張玉環等當初定的都是殺人犯,僅這幾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兇出現,要么是死者歸來 ,如果當年能好好聽聽辯護律師的意見,也不會令無辜者頂著殺人犯的罪名被處決,人命關天啊,六月飛雪。
律師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來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啟蒙運動的產物,其目的在于保護人權,對抗司法腐敗。我們國家從清末就開始引進律師制度,也是為了順應世界潮流。現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無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說任何人未經司法審判,并作出有罪判決之前,都推定是無罪的。無罪的人當然是需要律師為其維權的。
再說律師這個職業,首先人要活著,要養家糊口,跟說書的、唱戲的、打把式賣藝的一樣,是靠手藝吃飯的。律師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養為別人提供法律幫助謀生的,所以別道德綁架律師!
一句話,因為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第一,法律規定,未經法院判決,不得認定任何人有罪。在法院判決前,行為人也只能是涉嫌犯罪。最終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法院對事實依法審理查明、準確認定證據、正確適用法律。
第二,若一個人真是殺了人,他的行為肯定是不正義的。法律之所以設置律師辯護制度就是要用正義的程序來審判不正義。
簡單一句話:殺人犯依然是“人”,辯護律師的存在,是為了在追究其犯罪的同時,保障其作為“人”的權利。不能因為殺了人,去肆意踐踏其作為“人”的基本權利,那就與原始社會沒分別了。
首先律師這職業,不允許告訴法院!
其次就算律師告訴法院,法院也不采納!
法院講究主客觀一致,講公平公正原則!
刑事案件,起訴方是檢察院,律師很厲害
作為嫌疑人的辯方律師,都是比較差勁的!
嫌疑人自己請律師還好,法援律師很差勁!
法院為了公平公正,要求訴訟雙方實力均衡
就算嫌疑人沒錢請律師,法院也會指派法援
就別提,律師窩里反,這種行為是非常可恥
也就是民間所說的兩頭吃,這種律師不稱職
《律師法》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其實這個問題涉及到律師職業倫理。從這個角度來說,律師是不能告訴法院的,這個無關善惡,職業要求而已,各職業都有自身不一樣的職業要求。
律師職業倫理中通過多項權利義務來規范律師和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其中一項重要的義務便是保密義務,即律師對于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等內容具有保密義務。其中就涉及到當事人不想外人知悉的包括曾經犯罪的內容。
律師不能舉報,并不意味著律師是在放任和縱容犯罪,也并不意味著律師與罪惡為伍,而是基于律師職業本身的存在,在經過各種論證后所做出的制度性設計。
因為律師不是公檢法等公權力機關,其職責不在于追訴犯罪。律師最基本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在刑事案件中通過與檢察機關的對抗推動案件的公正審理。
我們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公檢法等公權力機關就一定是正義的化身,而將律師視為罪惡。有時候公權力的濫用所帶來的惡果更應該值得我們警醒。
律師的存在一方面便是防止公權力肆意,即防止國家司法機關在司法裁判中濫用職權,隨意侵犯公民權利。近來年不斷曝出的冤假錯案,也反映出公權力過大得不到抑制所引發的嚴重后果,律師的存在能在某種程度上抑制這種肆意。
當然,另一方面,律師最基本的職能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就當然地要求當事人和律師之間保持一種信任關系,一旦這種信任關系被破壞,當事人不敢向律師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時時小心謹慎隱藏經歷,律師也就更難去發現真相,合理地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了。當然,這本身也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審理!因此,基于這種信任關系的維護,律師也是不能隨意違反這種保密義務的。
當然律師的保密義務也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像普通人一樣,律師也負有舉報義務,即對于當事人將要犯的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及重大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律師也要即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刑事辯護咨詢網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刑事辯護咨詢網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