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如下:
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知識產權收入;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其他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知識產權收入;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共同財產。
2.離婚后財產不能分割嗎?
提出離婚后,無需分割財產。
向法院申請離婚時,法院僅受理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不受理財產分割的請求。然而,并非所有向法院提起的離婚案件都會導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關系確實破裂,不存在和解的可能。離婚的法律依據包括:
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情形。
如果沒有上述原因或者法院認為夫妻關系沒有破裂,則不會判決離婚。但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不分割財產,法院會尊重夫妻雙方的意愿,判決離婚但不分割財產。
只是離婚自然包括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離婚時不一并處理。您可以單獨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后和解。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3、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么?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如下:
1、男女平等原則。
男人和女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不存在誰賺更多錢的區別。因此,離婚時,男女雙方都有權利分割共同財產,并有平等的權利處理共同財產。
2、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如果離婚是由于配偶一方的過錯造成的,例如法律有明確規定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法院在決定分割共同財產時會充分考慮這種情況,采取對無過錯方給予適當照顧,并給予無過錯方部分財產更多的補償。但過錯方仍可獲得財產,以保證其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3、照顧子女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如果家庭已經有孩子,那么考慮到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法院在做出判決時會關注對孩子的影響和保護。此外,由于婚姻中的女方因各種原因在現實中處于不利地位,法院在判決時也會考慮到這一點,并提供適當的幫助。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首先由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裁決。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具體處理可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而有所不同。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獨立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協議辦理離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知識產權收入;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僅屬于一方當事人的財產除外;
一方個人財產投資所得;
男女實際領取或者應當領取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通過本文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關于離婚時可以分割哪些財產的問題。平時我們可以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