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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溧水區刑事申訴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溧水區刑事申訴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熱戀時叫人小甜甜,分手的時候就叫阿姨,熱戀的時候,就是小公主,買臺奔馳讓你上下班,分手了阿姨,你的車還我吧。如果你時女生,遇上這樣的前男友,你是說他是渣男呢,還是覺得自己當初看錯了人?
這不是電影和電視劇的橋段,這個是真人真事,就發生在近日的南京市,最近媒體報道一則比較有爭議的新聞,在南京溧水區一對情侶在雙方感覺不適合,提出分手后就他們熱戀期間的豪車到底歸宿誰,打了一場官司,最后結果我們下面公布。
我們先說說事件的前因后果。
根據媒體透露,豪車的男主人叫嚴先生,和現在的豪車女主孟女士,之前是一對情侶。他們在早年認識,并且很快的進入了熱戀的狀態,在熱戀中,嚴先生購買了一臺全新的奔馳座駕,當時購買的價值30萬元,贈送的形式給了孟女士。在嚴先生看來,他們當時的感情非常穩定,相互之間也很恩愛,應該存在有結婚的可能性。所以對該車來說,送給孟女士也是等于自己開差不多。
誰知道,感情這個東西,確實很難說。后面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最后導致了分手。在分手后,嚴先生就向前女友孟女士要回那臺奔馳車,而他主要是表示,當時購買車輛已經花光了自己的積蓄,當時兩人關系密切,當然沒考慮過最后分手,如果知道最后分手,肯定不會拿全部積蓄去購買奔馳。而這臺車是他贈送的應該要孟女士退回給他。
而孟女士則稱:這臺車是嚴先生贈送的,贈送的東西,怎么能夠要回去呢?當時大家也沒有簽訂任何的合同手續,反正肯定是不會退回車輛。
憑本事談的戀愛,憑本事收到車這一個禮物,為什么分了手就要還給你?
其實在兩個人談戀愛期間,會經常出現互相贈送禮物的事情,就算分手了,很多時候都不會計較曾經送過的禮物,因為這畢竟代表的那一段甜蜜的感情。
但如果禮物是一輛奔馳車的話,恐怕很多人會想要拿回來。最近就有一對分手的情侶,因為臺奔馳豪車鬧上了法庭。事情是咋回事呢?
江蘇南京的嚴先生和孟女士在熱戀期間,嚴先生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積蓄給女友買了一輛價值30萬元的奔馳豪車,但因為雙方矛盾頻發,隨后分手。在分手時雙方簽訂了一份協議,奔馳車是歸孟女士所有的。但這畢竟是一輛豪車,是嚴先生自己花光積蓄買的東西,感覺送給孟女士很虧,所以私自把車開走了。而孟女士發現立刻就將嚴先生告上法庭。
相信很多人都以為孟女士會勝訴,但沒想到法庭把奔馳車判還給嚴先生,原因就是因為孟女士為了應付嚴先生曾寫下“同意將奔馳車過戶給嚴先生”的字條,雖然孟女士據理力爭,但法官依舊認為孟女士這張字條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所以理應歸還豪車。
【金菲觀點】有錢人真會玩啊!雖然我不是一個法律人,單單從戀愛到分手的這個過程來看,我覺得這種現象非常合理。
就算這個男人再有錢,分手之后如果將30萬的豪車直接送給女方,那么除非你是“王思聰”,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錢吧!
熱戀時,南京的嚴先生豪送女友孟女士一輛30萬元的奔馳車。分手后,雙方奪車鬧上法庭,5月23日,法院一審判女方還車。
法官:孟女士簽分手協議后又手寫便條,同意將奔馳車返還;大額贈與且以結婚為目的,發生糾紛被贈方需返還。
這起案件中,法院判決孟女士歸還車輛主要基于兩點:
第一個是孟女士跟嚴先生簽了分手協議,還寫了便條同意將奔馳車返還嚴先生;
第二個是大額贈與往往以結婚為目的,發生糾紛的時候被贈方需要返還!
第一我們在戀愛的時候可以拿對方的東西,但是一定不要簽協議哦!
以防在戀愛失敗的時候產生糾紛鬧得不愉快。
第二就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千萬不要拿對方太大額的物品,結婚以后這些都是你的,男士也要注意,不能為了戀愛而失去自己的太多東西,結婚之后這都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溧水區刑事申訴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溧水區刑事申訴案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