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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重大誤會的認定標準是指當事人基于誤會而產生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誤會。當事人因重大誤解,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除合同。因重大誤會而簽訂的合同撤銷的期限為九十日。
重大誤解認定標準是指當事人基于誤解對合同主要條款產生誤解,可能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確實發生重大誤解的,行為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除合同。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據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自有重大誤會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的理由;
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
當事人知道撤銷理由后,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明放棄撤銷權的。
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當事人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因重大誤會而簽訂的合同撤銷的期限為九十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有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九十日內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當事人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合同中的重大誤解認定如下:
1、誤解一般是受害人自身過錯造成的,而非受他人欺騙或不當影響;
2、誤解必須是對行為內容的誤解并導致該行為;同時,誤會也必須是重大的;
3、誤解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