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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工程網
張律師:
你好!
公司經常安排我加班,但從來不給我加班費。我們通常根據打卡記錄來記錄考勤,公司有考勤信息?,F在,我向公司要了打卡記錄表,但公司不給我。
請問:為了索要加班工資,我想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如果公司堅持不提供打卡記錄,我還能拿回加班費嗎?
回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規定,員工主張加班工資的,應當承擔加班情況存在的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知曉加班事實而用人單位未提供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據此,您可以就加班工資問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由于打卡記錄表由公司控制,如果公司不提供,則應承擔不利后果。
法律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主張加班工資的,應當承擔加班情況存在的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知曉加班事實而用人單位未提供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舉報人:《勞動午報》)
責任編輯:尹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