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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網訊(記者楊星宇)本報上周報道,我市城區將開始發放購房券。近期,不斷有市民致電本報詢問我市城區目前有多少種拆遷安置方式。這些展示位置有何不同?對于被拆遷戶來說,哪種方式更劃算?為此,記者近日再次采訪了市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
市住建委工作人員介紹,為保障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業主的合法權益,我市制定了《六安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試行)》號。根據規定,六安市區范圍內市政府投資項目涉及征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補償活動,適用本辦法。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或購房憑證安置三種補償安置方式。
貨幣補償有10%獎金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有關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征收住宅房屋時,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10%給予獎勵。征收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次性向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和獎勵。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還將獲得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產權交換差額需納稅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征收人提供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分別評估確定被征收房屋和房屋的價值。按規定用于兌換,并與被征收人一起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交換產權的房屋價值之間的差額。被征收人繳納的價差部分,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契稅。對于產權調換用房,政府可以通過購買商品房的方式進行安置。
選擇調換房屋產權的,征收人應當按照規定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停產停業損失。
購房憑證免征契稅
被征收人選擇憑購房憑證安置的,按照規定,被征收住宅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面積1:1.5的比例進行征收。就地或者就近建造安置房,用于被征收人產權交換的方式。對于住宅房屋,安置房價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與安置面積1:1的比例進行評估計算。安置房總價從產權調換中被征收人承擔的結構性價差中扣除,余額折算成貨幣金額,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開具等額的購房憑證。
被征收人憑購房憑證購買房屋的,房屋購買總價不得超過購房憑證記載的金額,免征契稅;超出部分的,被征收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如果選擇購房憑證安置,被征收人還將獲得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
記者還了解到,被征收住宅獨立戶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按53平方米計算。安置房總價根據就地或附近修建的安置房評估價計算。被征收房屋面積為50平方米。平方米差額由征收人按2300元/平方米扣除。扣除被征收面積的結構性差價后,將余額折算為貨幣金額,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發放等額的購房憑證。但因分戶導致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以征收100平方米三級磚混住宅為例,該房屋評估價為4000元/平方米,該地區新建安置房評估價為5000元/平方米。
貨幣補償:10040001.1=44萬元;
產權調換:1004000=40萬元(安置房價格同時評估);
購房券安置:10050001.5-100(680-460)=55.3萬元。(注:680-460為房屋結構的差價。)(大別山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