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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做傷殘違法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做傷殘違法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能主張殘疾賠償金。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受傷人因傷致殘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殘疾賠償金。但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該項賠償內容不在法院判決支持的賠償范圍之列。 所以,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如果是通過法院來判決的,則法院對殘疾賠償金的訴訟請求將不予支持;但是,如果雙方能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也可以賠償殘疾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法律并沒有規定必須得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論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經申請并做出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如果對方有異議,并有一定理由的話 ,可以申請法院委托相關的部門進行鑒定。但如果雙方都沒有委托鑒定,在訴訟中,一般應當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為妥。
你好,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做不做傷殘鑒定,需要先了解做傷殘鑒定有什么意義,再自己權衡。
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傷情鑒定,主要是作為刑事追訴的依據,分輕微傷、輕傷、重傷等級別,其中,達到輕傷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即是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分水嶺,是定罪的依據,同時也是量刑的依據之一。
傷殘等級鑒定則主要是作為民事索賠的依據,一共分十個等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如果構成傷殘的,在普通民事侵權類案件中,根據不同的等級可以計算殘疾賠償金的具體金額。
除此之外,刑事中被害人做傷殘鑒定對于量刑也可能有一定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被害人重傷的情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一般量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如果被害人的傷情達到重傷,同時被告人以特別殘忍手段至被害人的傷殘等級在五級以上(四、三、二、一級)的,則可能會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量刑,極端的可判死刑。
根據法規定,刑事案件造成被害人損失的,附帶民事訴訟只賠償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導致的實際損失,而最高法司法解釋則規定,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不屬于實際損失,如果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時,除了道路交通肇事罪案件外,其他類型的案件,判決的時候不支持這些賠償項目,而且,當事人另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也不予以支持。
雖然最高法的這個規定在實踐中一直廣受詬病,但這個作法已經在審判實踐中執行了多年。至于最高法為什么要這么規定,我也表示完全不懂。
在刑事上,如果是故意傷害罪致重傷并且可能達到五級甚至重于五級,做傷殘等級對被告人量刑可能產生較大影響,可能是量刑十年以上還是十年以下的差別;在民事上,如果是交通肇事罪案件,做傷殘等級可以作為民事索賠的依據,完全有必要,但如果是其他類型的刑事案件,可以作為與對方協商時作為賠償金額的計算依據,但如果協商不成時,在現有的審判實踐下,做傷殘鑒定的意義并不是很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做傷殘違法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做傷殘違法么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