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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訴法重新鑒定的情形有: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法律主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人民檢察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則》第一百八十六條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刑事訴訟法補充鑒定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補充鑒定。可以提出補充鑒定的情形有,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經檢察長批準,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關于重新鑒定的規定是: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行為人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上述行為,都達到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誣陷罪立案標準為: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應當立案。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應當立案。
誣陷罪立案標準為: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應當立案。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應當立案。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犯罪的事實,并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
法律分析:按照有關規定,行為人涉嫌誣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誣陷罪立案標準如下: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應當立案;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應當立案。誣告陷害罪的客體是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1、法律主觀:對于犯重罪未滿十八歲的人,一般按照其所犯罪名判處刑罰,在法定刑的基礎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2、從寬處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必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根據具體案情判決,但不適用死刑。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4、刑法243條的內容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