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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法建筑拆除需要多長時間?無論需要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無法成為合法,所以違章建筑可以隨時拆除。《違章建筑處理辦法處理》第四條違法建設檢查人員遇到新建、加建、改建或者違反建筑法規的建設的,應當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處理,并落實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事項。對舉報、舉報或者有其他在建違法建筑情形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舉報、拆除違法建筑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佩戴直轄市、縣政府核發的身份證件;拆遷人員還應當攜帶拆遷證件。第五條直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違法建筑檢查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進行調查。確定必須拆除的,應當立即拆除。認定不符合拆除條件的,應當通知違法建筑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建筑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申請領取許可證。違章建筑申請不符合規定或逾期未辦理申請手續的,直轄市、縣主管建設機關應當拆除其建筑物。2.什么是違章建筑?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道等工程,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城鄉規劃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3、違法建筑認定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綜合執法部門、城鄉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等有權查處違法建筑的部門依法發現涉嫌違法建筑時執法過程中,首先會進行立案調查,核實其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規劃建設許可證,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是否符合規劃建設許可證的規定。無規劃建設許可證或者不符合規劃建設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按違法建設論處。隨后,違法建筑的建設者或者業主將被要求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并可能受到處罰。逾期不拆除的,可以按照我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強制拆除。在執法實踐中,行政機關查處違法建筑時,通常會向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詢問涉案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是否取得規劃許可。如果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回復未獲得,通常會直接做出決定。涉案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均屬違法建設。這種協助查辦案件的方式雖然簡單、易操作,但存在一刀切等普遍問題。未具體分析涉案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建設時間和審批情況,不利于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相信看完上面的介紹大家應該都知道,違法建筑合法化無論多久都會被拆除,所以不要心存僥幸,到時候就不值得了。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違章建筑拆除需要多長時間的相關內容。我希望它能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