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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只能賠償對方,不能賠償自己,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內乘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范圍內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受害者得到賠償。因此,交強險只對除車輛乘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進行賠償,對其他人不予賠償。有的伙伴會問交強險是否承保對方的車或者被保險人。答案是保障被保險車輛造成的第三方損失。這是第三方受害者的損失。
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范圍分為三種。第一個是死亡和傷殘費用。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死亡或傷殘的,交強險將支付喪葬費或傷殘費、住宿交通費等,死亡傷殘費的最高責任賠償限額為18萬元,非責任賠償最高限額為元。
二是醫療費用,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受害人的傷害。那么交強險會賠付受害人的醫療費、診療費、住院費、伙食費,以及后期的整形費、營養費等費用。醫療賠償責任限額為元,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800元。最后的財產損失費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失的情況。交強險責任賠償限額為2000元,非責任賠償限額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