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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未遂的認定依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未遂的認定依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故意殺人未遂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因為外界其他的因素導致未得逞的行為,故意殺人未遂也是需要按故意殺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
前段時間,安徽滁州民警趙永明帶兩名輔警調解糾紛時,一男子突然拔刀將其捅傷,民警趙永明因右腎嚴重受傷被摘除,剛臟破裂,另一名輔警被捅9刀,右臂手筋斷裂。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妨礙公務的范疇,屬于故意殺人未遂,現實生活中,司法機關多將這種情況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故意傷害罪應該如何判刑?量刑標準有哪些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如果案發前,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由于情緒波動較大失手致人受傷的情節較輕,案發后被告積極賠償的,一般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責罰。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時的兩種形態,但都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又有所不同,犯罪中止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自動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程。犯罪未遂需具備幾個條件,一是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二是犯罪未得逞,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從以上看兩者區別是在主觀意識上,未遂是主觀上希望犯罪結果的發生,但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嫌疑人未得逞:中止是犯罪嫌疑人主觀上自愿放棄犯罪結果的發生。比如有一強奸案,犯罪嫌疑人已將婦女拖到小樹林,突然發現有警察巡邏過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沒法實施,只有逃跑,這種行為就是未遂:還是同一犯罪,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突然良心發現,覺得這樣對一個女孩不好,主動放棄了犯罪,這種情況就是中止,這兩種犯罪人民法院在量刑時是不一樣的,犯罪未遂的主動惡性較大,量刑較重,而犯罪中止主觀惡性較輕,量刑較輕。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為您帶來答案:
我國《刑法》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第23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兩者都是未完成形態,但是未遂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中止是自動防止犯罪。
同時二者的處罰也不一樣,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最后,二者在預備階段也不一樣,未遂是犯罪預備,中止是叫預備階段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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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是由其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中止,是指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樣一種情形。
兩者區別在于,犯罪行為沒有完成的原因,是因為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意志上自愿放棄,還是因為行為人意志之外的因素介入導致犯罪無法完成。
用行話講,犯罪未遂是“欲達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是“能達目的而不欲”。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未遂的認定依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未遂的認定依據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