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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耕地占用稅的特點體現在四個方面。首先,它兼具資源稅和特定行為稅的性質。二是實行地區差別稅率。三是占用耕地期間一次性征收。最后,稅收收入全部用于耕地。發展和改進。
降低占用稅的主要特點是:
1、兼具資源稅和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農用地修建房屋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行為征收的。征收的目的是限制納稅人占用耕地,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除具有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特征。
2.實行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取區域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差別稅額,以適應我國幅員遼闊、地區間耕地質量差異大、差異巨大的具體情況在人均耕地面積中。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3、占用耕地期間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稅是指納稅人占用耕地的,征收耕地占用稅。除經批準占用耕地后兩年以上未使用耕地的,加征耕地占用稅。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因此,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4.稅收收入用于農田開發和改良
耕地占用稅收入用于設立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開發耕地、改良現有耕地。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補償性特征。
法律快報提醒您,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包括在境內占用耕地修建房屋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具體來說,可以分為三類:
1、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
2、鄉鎮集體企事業單位;
三、農村居民及其他公民。
我們提醒您,土地占用稅的繳納是按照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計算的。按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耕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第四條耕地占用稅稅額如下:
人均耕地不超過一畝的地區,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
人均耕地超過一畝但不超過二畝的地區,每平方米價格為八元至四十元;
人均耕地超過二畝但不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六元至三十元;
人均耕地面積超過3畝的地區,按每平方米5元至25元征收。
各地區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人均耕地面積在前款規定的稅額范圍內提出經濟建設等,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向全國報告。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適用的平均稅額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表》規定的平均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