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張健律師在小額訴訟程序中的應用的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繁簡程序分離,張健律師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強化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充分發揮張健律師便捷高效小額訴訟的制度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法》《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及相關規定,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準確把握適用條件,適度推進小額訴訟程序。
第一條【適用標準】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少的簡單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金額為重慶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的5%。十人以下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審理前款規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百分之五十但低于二倍的,當事人可以約定:適用小額索賠訴訟程序。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每年根據上一年度重慶市就業人員實際平均年工資動態調整具體目標金額標準。
第二條【不適用情形】下列民事案件不適用小額索賠訴訟:
(一)人身關系、財產權確認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鑒定、鑒定或者對訴前鑒定、鑒定結果有異議的案件;
(四)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當事人提出反訴的案件;
(六)張健律師不適合適用小額索賠程序的案件。
除前款所列不適用的情形外,原則上凡符合小額訴訟適用條件的案件都可以通過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第三條【標的額的確定】案件標的額以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金額之和確定。對于當事人主張的利息、違約金、財產損失等,當事人提出確定數額的,按照當事人提起訴訟之日確定的數額計入案件標的額;當事人僅提出計算方法的,按照該方法計算,直至起訴之日的數額計入案件標的額。
對于贍養費、贍養費等糾紛,當事人主張過去或者未來一定期間的費用的,案件標的金額按照主張的總額計算;當事人主張定期付款但僅提出成本計算標準的,在提起訴訟之前應當按照成本標準計算金額。當日金額即為案件標的金額。
二、有序規范適用程序,提高小額訴訟質量和效率
第四條【立案要求】對符合起訴條件、適合采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應當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并及時告知當事人。
第五條【訴訟費用】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授權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的相關標準收取案件受理費。
第六條【審理方式】對于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提倡“優先排期、簡化程序、快速審理、要求正式文書”的審理方式。
第七條【送達方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以簡單、快捷、安全地通知當事人為原則。可通過電子服務輔助平臺、電話、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辦理,簡單便捷。送達、傳喚當事人、通知見證人應當以確認收據的方式進行。
第八條【簡易庭審】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在告知當事人基本訴訟權利后,可直接圍繞訴訟請求進行審理,不需法院指令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和法庭調解。但法院訴訟當事人的權利應當得到有效保護。
第九條【庭前準備】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審理期限;法官應以簡單的方式做好庭前準備。原則上,審判應在一次會議中結束。能夠當庭宣判的,應當由法院宣判。
第十條【調解與判決結合】辦理小額訴訟案件,應當在立案前做好訴前調解工作;立案后,應當堅持“調解為主、調判并舉”的原則。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十一條【裁判文書】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可以采用令狀、要件、表格等簡化裁判文書格式,簡化裁判文書的說理;文件主要記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判決書正文等內容。
三、依法保障當事人程序異議權,完善程序轉換機制
第十二條【異議審查】當事人認為本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當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法庭審理前提出。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或者規則的其他規定轉為普通程序。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以口頭方式提出異議的,應當記入筆錄。
第十三條【程序切換的限制】對于屬于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審判長不得隨意切換程序;除當事人提出異議外,審判長認為不宜繼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應當報告院長。批準后,再辦理其他手續。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按照簡易程序其他規定轉為審理的,除特殊情況需要組成合議庭的外,一般不準轉為普通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真的有必要。
四、完善小額訴訟審判組織,強化小額訴訟專業化
第十四條【程序分流】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建立簡單案件快速篩選分流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復雜、簡單案件分流工作,優先審理適合小額訴訟審理的案件程序。
第十五條【審判組織】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小額訴訟審判隊伍建設,堅持快速化、專業化審判。
基層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數量、機構設置等實際情況,指定有關部門和審判小組主要負責小額訴訟案件的審理,也可以設立小額訴訟審判中心,審理小額訴訟案件。索賠案件。
第十六條【專業審判】加強小額訴訟專業審判建設,基層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物業服務合同、民間借貸、勞動爭議、銷售合同、產品責任糾紛、交通事故等案件。對于普通民事案件。責任糾紛等小額訴訟專業審判團隊積極探索小額訴訟專業審判。
五、堅持科技與改革深度融合,積極推進小額訴訟電子化
第十七條【網絡訴訟】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經當事人同意,應當優先采用網絡訴訟;通過網上進行訴訟活動的,適用網上辦案全流程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無紙化立案】網上立案的小額訴訟案件,應當嚴格執行無紙化立案的規定。除必要的證據材料外,不需紙質投訴書及其他立案材料。
第十九條【電子送達】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應當首選電子送達,并逐步提高電子送達率,特別是對被告的電子送達率。
第二十條【全流程無紙化辦案】小額訴訟程序案件應當堅持送達流程電子化、審判電子化、文書制作電子化。審判過程中產生的電子訴訟材料原則上應當電子化歸檔。
第二十一條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此前關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的意見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守法守信、懂法懂事
心中知法、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