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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最大的煩惱就是拖欠工資,而且這種情況相當普遍,尤其是在建筑工地,或者在很多無良公司。此前甚至有報道稱,為了不給員工發工資,他們不僅注銷了公司,還更換了身份證。這些名字并不少見,當然也有老板逃跑的情況。那么如果老板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答案可以明確,如果不行,頂多就是協調,因為這不屬于立案范圍。這時,我們應該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報酬和補償:預計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的: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足額、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3.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1、到當地勞動局提出勞動監察投訴。簡單快捷,但要看當地勞動局的執法力度是否足夠。2、去勞動局直接申請仲裁,讓老板支付拖欠工資。而且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要求雙倍工資。如果你因拖欠工資而被解雇,你也可以申請賠償。所以優點很多,而且可以拿到更多的錢,但是需要辦理手續,相當麻煩,而且可能需要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3、最后的辦法就是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追回欠我們的工資,但這肯定需要很長時間。總而言之,老板拖欠我們工資的時候,不用太著急。有法律支持我們。如果你想更快的話,你可以嘗試先報警。對于一些小企業來說,還是有一定威懾作用的,而且很多都可以很快解決。通過協商解決。如果仍未支付工資,我們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追回工資。一般情況下,問題不會太大。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