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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肇事者對投保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向受害人和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標準,包括人身傷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人身傷害賠償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會保險補充金、再就業損失費、重新就業短期生活費、臨時失業費等。那么交通事故對方需要什么樣的賠償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需要支付哪些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補償項目、補償標準等方面實行綜合補償原則。補償項目中增加了康復費和后續治療費,并用“傷殘補償金”代替“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中:
(一)受害人人身傷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貼、必要營養費等。
(二)除第一項外,對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的賠償項目還包括:傷殘補償金、傷殘輔具費、家屬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和護理費并繼續治療。費用及后續治療費。
(三)被害人死亡賠償項目包括:除第一項所列費用外,還包括喪葬費、家屬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的賠償被害人親屬因喪葬事宜等損失的其他合理費用。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精神損害撫慰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賠付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膳食補貼、營養費、工資損失、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安慰費、家屬生活費、后續治療費用、輔助設備、用具及其他費用、鑒定費。
來源:法律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