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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社會保障法》已經實施多年,但在實際用工過程中,不少企業仍然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事實上,公司這樣做不僅違法,雇主還可能面臨罰款、欠薪、賠償金等。
當員工發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時,員工可以通過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并要求企業補繳社保。其實,社保補繳的手續并不復雜,所需資料也比較簡單,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業務辦理確認表
對于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因用人單位原因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社保干事負責申請并填寫業務辦理確認表。
2.還款申請表
包括付款人的姓名、年齡、戶籍地址、電話號碼、現住址等。雇主名稱、營業地址、聯系信息。補繳時間、補繳金額、補繳理由。
3、勞動關系證明
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建立起止時間等。
4.薪資明細
銀行對賬單、工資單、財務憑證原件等。社保補繳基數是根據實際工資計算的,是必不可少的資料。
5、法律文件
在很多地區,如果欠款超過三年,必須由勞動部門和司法法庭提供《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仲裁裁決書》《仲裁調解書》或《勞動監察指令書》等有效法律文件。社會保障補充繳費還需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6.完稅證明
目前,少數城市社保補繳要求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可到地稅部門查驗并打印。
準備好以上信息后,基本上就可以進行社保補繳了。員工的社保需要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個人負責,公司部分由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