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離婚,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達成共識的協議或意見。
網友咨詢:
離婚協議書約定分給一方的財產被扣押怎么辦?
廣東華誠律師事務所肖潘律師答: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有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共同居住的房屋歸一方所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該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協議,在變更登記之前,產權不會發生變化。如執行案件涉及債權發生前,夫妻雙方已簽署真實有效且已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協議》,且《離婚協議》中規定房屋歸屬的一方為沒有過錯未辦理財產過戶手續的,則可以通過執行異議程序,以房屋歸離婚協議所有為由,排除依據有效法律文件執行債權人的金錢債權。
建議大家,為了避免房子被債權人執行,在協議離婚后,應盡快辦理財產過戶手續,防止財產被拍賣執行。如果無法避免,建議根據具體實際情況收集證據,爭取得到滿意的結果。
廣東華誠律師事務所肖潘律師補充道:
債權執行過程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地產提出異議,且符合下列情形,可以排除其權利被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經人民法院蓋章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該房地產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合法占有;
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部分價款,剩余價款已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的;
因案外原因未能辦理過戶登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有效;未經登記的,有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的自然資源所有權不需要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