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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正說新語
什么是養老金合并?根據定義,所謂統籌養老金,就是取消養老金雙軌制,使企業退休人員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平等權利的養老金待遇可以在養老金領取、支付、金額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實現公平待遇。這是因為,建國以來,我國退休人員退休后一直采用企事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雙軌計算辦法。普遍認為,這種雙軌制造成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存在一定差距。因此,2014年進行了養老金合并改革。
對于養老金合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將以2014年10月1日為節點,分為“老年人”、“中人”、“新人”三個時間段?!袄夏耆恕笔侵?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老年人”養老金按照原來的老辦法計算,即按照工齡計算。工齡35年的,為工資總額的85%;工齡超過35年的,為工資總額的85%。計算養老金的90%。“中人”按照新辦法計算,即繳費基數和當地退休時平均工資。這里我不會詳細說明如何操作。
這里我們主要從兩個方面來談談養老金合并改革的公平性和不公平性。
首先,說到“公”養老金改革,大家都會根據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長短來計算。這絕對是公平的。無論您是企業還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按照您的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采用相同的計算方法,一視同仁。
然而,養老金繳款存在巨大的不公平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首先,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由國家財政支持。一般來說,沒有太大區別,只是地區之間有差異。但企業差異很大。有國有企業、中央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國企、央企的高管與這些企業的普通員工存在很大差異。但私營企業內部和私營企業內部的薪資差異普遍很大。因此,國家在規定養老金繳費基數時,引入了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最高不能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當地平均工資的60%。自然,養老金也會出現很大的缺口。
這里的關鍵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支付基礎問題。這是養老金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設立養老金繳費基數,由職業年金、“中產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繳費方面,個人養老金繳費率為8%,經濟負擔為12%,合計為基本工資的20%。個人繳納職業年金為4%,經濟負擔為8%,加起來為12%。這兩項經濟負擔加起來占個人工資總額的20%。如果某人的月底薪是元,那么經濟負擔就是2000元。這既是“中人”相對于“老年人”養老金差距拉大不公平的一大方面,也是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待遇優于普通小集體或私營企業的原因。談到養老金合并改革后養老金缺口較大的問題,有人表示,人們退休時自己繳費,理應獲得更高的養老金。這種說法表面上看來是正確的,但仔細想想,卻又不然。事情沒那么簡單。首先,你自己付費的說法是正確的。但別忘了,國家財政承擔工資總額的20%。這20%可不是一個小數目。由于歷史原因,“老人”根本享受不到這種待遇。一般中小企業很難有這樣的待遇。當然,國有企業、中央企業根據國家政策也可以享受這一待遇。這些都是養老金合并改革的不公平之處。
由于很大一部分養老金繳費基數的經濟負擔,加上薪資調整標準不斷提高,以2014年至2022年調整標準為基礎,無論是崗位薪資標準還是薪資等級薪資標準均提高了近3次。新舊辦法實行后,“老人”和“中人”之間必然會出現很大的差距。正因如此,2016年之前退休的“中老年人”就顯而易見了。因為2016年在職員工的薪資調整標準是2014年的標準,再結合新舊辦法,這群“中老年人”的情況也和“老年人”一樣。
有些人常常以“繳的越多,得到的越多,長期繳的越多,不繳的越多,繳得越多”為擋箭牌,為這種不公平的養老金造勢。分配。我們只想問一下那些這么說的人,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么如果“老人”沒有繳納社保,難道不應該給他養老金嗎?
另外,我看到網上有人說,按照老辦法,除了退休工資外,還有一些生活補貼等補貼。以湖南為例,一名副高級職稱教師于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退休后確實會得到生活補貼。基本上是現有員工績效工資的70%。退休人員稱為生活補貼。2014年副高級(六級)基本養老金為2166.5元,生活補貼為1810元。兩項合計退休工資合計3900余元。如果沒有這筆生活費,副高級專業人員的退休工資還不到2200元。2015年以后,養老金雖然每年都在增長,但到2022年的八年間,增長了45.5%。自然,“老年人”和“中年人”的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大。他們如何提供生活補貼?作為“老年人”的額外收入怎么樣?副高級職稱者如此,中級及以下職稱者的養老金更低,只有千余元。其實社保部門最清楚,因為現在養老金都是社保部門分配的,對比一下就清楚了。如此巨大的差距,不能說“老人”沒有想法。
由于上述原因,養老金差距過大,引起不少人抱怨,這是可以理解的。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養老金鞏固改革的實踐來看,不是問題少了,而是問題多了。差距不是越來越小,而是越來越大。從改革的目的來看,應該是通過改革讓原來不合理的事情變得更加合理。改革是為了減少矛盾,而不是增加矛盾。從這個角度來看,2014年的養老金鞏固改革還需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使退休人員的退休生活能夠基本平衡。地區、級別、職稱可以有差異,但差異不能大到不可接受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