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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是一個誰都不愿意看到的詞,但也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很多朋友對于因工死亡涉及的“扶養親屬撫恤金”感到困惑。為此,特發表本文,供各位朋友參考學習。
一、贍養親屬養老金的概念
扶養親屬撫恤金是指職工因公死亡、殘疾職工在停工停薪期間因工傷死亡、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工停薪期間死亡的。停工停薪期間,按照職工本人工資領取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償金支付給職工生前主要生活來源和無勞動能力親屬的基本生活費。職工因公死亡,其主要生活來源而無法工作的親屬就失去了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基本生活。造成這種情況的直接原因是工傷事故,因此其直系親屬應當得到賠償。
2、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計算公式
具體計算標準為:
配偶每月可領取員工工資的40%。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的職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因工死亡的職工的配偶年滿60周歲且女方年滿10周歲。55歲。
計算公式為:撫恤金補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元/月)40%
例如:趙某某是一家石化廠的員工,長期工作在化工行業第一線。他因油罐爆炸而不幸。其妻子王某某在出事前不久遭遇車禍,導致雙腿殘疾,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雖然年齡在55歲以下,但仍有資格申請家屬撫恤金。趙某某生前擔任化工廠技術員,工資2000元/月。這樣,王某可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為:
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2000元/月40%=800元/月
其他親屬每月每人可領取職工工資的30%。
因公死亡職工的其他親屬,是指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法工作的親屬,特指職工的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所謂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繼子女等,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所謂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子女。有監護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以及有監護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其他親屬申請領取扶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是:(一)因公死亡的職工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二)勞動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三)因工死亡的職工的子女未滿十八周歲;因工死亡的雇員因工受傷;父母雙亡,祖父、外祖父已年滿60歲,祖母、外祖母已年滿55歲;因工負傷的職工子女已死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未滿十八周歲;因工死亡的職工父母雙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
計算公式為: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元/月)30%
例如:王某某是某重型機械廠的員工。他因工作事故遭遇不幸。只剩下他的妻子李某某和14歲的兒子。此時,他的妻子40歲了,有工作,家里還有老人。父親年老體弱,喪失了勞動能力。王某某有一個30歲的弟弟,有固定工作,與王某某一起贍養父親。根據規定,李某沒有資格申請贍養親屬撫恤金。他的兒子未滿18歲,可以申請。雖然其老父親已喪失勞動能力,但王某某有一個年滿18周歲的弟弟,有贍養能力,因此不符合資格。有資格申請。這樣一來,只有王某的一位親戚,也就是他的兒子,才能領取贍養親屬撫恤金。王先生生前工資為1000元/月,其兒子可領取的贍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為:
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1000元/月30%=300元/月
獨居老人或孤兒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說,因工傷死亡的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或喪偶的,每月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50%。
計算公式為:扶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50%
例如:牛某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員工,因工事故死亡。他沒有孩子,也沒有兄弟姐妹。其妻子已55多歲,完全靠牛某某的收入維持生活。牛XX去世。后來,她的妻子成了一個孤獨的老人。牛生前的工資是800元/月。根據規定,她每月可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為:
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800元/月50%=400元/月
因工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為獨居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等為孤兒的,每月每人可領取的扶養親屬養老金為職工工資的40%。
計算公式為:扶養親屬撫恤金補償金額=因工死亡職工工資40%
例如:林某某是一家鋼鐵廠的員工,因工事故遭遇不幸。家里有一位老母親,今年70歲了。林某某已離婚,無子女,也沒有兄弟姐妹。他的母親也沒有兄弟姐妹。就這樣,媽媽成了一個孤獨的老人。林生前的工資為1200元/月。這樣,母親每月可領取的贍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為:
扶養親屬養老金補償金額=1200元/月40%=480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因工死亡的職工有多名符合領取扶養親屬撫恤金資格的親屬的,每名扶養親屬核定撫恤金的總和不得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的工資。工作。例如:姚某某是一家化工廠的員工,因工事故死亡。其有資格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親屬有:妻子、兒子、姐妹、兄弟。按照法定計算標準,上述親屬每月將領取養老金。可獲得的養老金總額為姚的工資130%,超過了姚的工資。這樣一來,上述親屬每月可獲得的退休金總額只能相當于姚某的工資。該部分將不被計算。
扶養親屬養老金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此,供養親屬養老金發生調整的,應當按照調整后的標準計算。
關于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支付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的規定。因公死亡職工的扶養親屬人數在3人(含)以內的,每人的扶養親屬按照規定比例計算養老金。一般來說,沒有獨居老人、孤兒的情況下,不會出現黃金糾紛。
因公死亡的職工有多名符合規定的扶養親屬的,每名扶養親屬的養老金按照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的規定比例計算的,每個受扶養親屬的總和將超過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總額。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每名扶養親屬的撫恤金核定數額不得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的工資”。因此,每個供養親屬都會產生誰該多拿、誰該少拿的爭論。對此,《工傷保險條例》及其相關配套規定對于扶養親屬養老金總額超過100%的情況沒有明確的計算規定。如果贍養親屬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仲裁機構在其已失去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幫助死者家屬避免進一步的內部矛盾,公平合理地分配贍養親屬的養老金就顯得尤為重要。親人。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認為可以先根據每個撫養親屬應享受的養老金規定比例之和計算出平均比例,然后根據該職工的月工資總額計算其應享受的養老金。因公死亡以及各扶養親屬應享受的相應比例。金子。
例如:
一名因公死亡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為5000元,四位家屬的養老金比例分別為40%、30%、30%、30%,所以規定比例之和為130%。四名受扶養親屬的養老金為:
1、%(1000%)=1538元
2、%(1000%)=1154元
這樣分配后,4名贍養親屬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總額為5000元,不高于已故職工生前工資總額。
3.贍養親屬撫恤金的計算期限
目前我國勞動保障領域,尚無具體的因工死亡計算期限的法律法規。司法實踐中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用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計算。城鎮居民年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按照該標準計算。如果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則期間計算至十八周歲;如果家屬不能工作且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則該期限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對于75歲以上的人,將以五年(80歲預期壽命)計算。例如:
1.A今年10歲。父親或母親因工去世,平均月工資2000元/月。父親或母親因工死亡,可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2000元/月30個月。8年=57,600元
2、如果A今年50歲,無工作能力,其丈夫因工死亡,她能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實際為20年。
3、如果A今年65歲,沒有工作能力,如果她的丈夫去世,她能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實際上是15年。
4、如果A今年76歲,沒有工作能力,如果她的丈夫去世,她能領取的贍養親屬撫恤金實際上是5年。
4、贍養親屬養老金的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費、扶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費:
(一)喪葬補助費為協調區上年度職工六個月平均工資;
(二)扶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向因工死亡職工的無法工作并為其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發放。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加收10%。每位扶養親屬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贍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職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2.《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第四條養老金領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養老金待遇:
(一)年滿18周歲,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者參軍的;(三)因公死亡職工的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者組織收養的;(5)死去的人。
領取撫恤金的人在服刑、服刑期間停止享受撫恤金。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撫恤資格的,按照規定標準享受撫恤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知:2021年一次性因工死亡給付標準為元20=元
《關于20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人社保中心函[2021]3號),國家統計局官網公布的20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因公死亡給付標準為上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年。因此,2021年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元20=元。該待遇標準全國統一,較2020年待遇標準增加2.95萬元。
來源:法律事務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