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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和郭某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他們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轉正后購買社保。然而,他們入職一個月后,直到試用期滿,公司仍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合同起始時間按照他們轉為正式員工的時間計算。
然而,在他們加入公司的六個月里,公司經常要求他們加班,并以他們是實習生為由拒絕支付加班費。此外,還有因工作中的小過失而克扣工資、拖欠工資等惡意壓榨勞動力的行為。無奈之下,他們向公司提出了辭呈。
辭職一個多月后,他們領取了公司當月離職工資,其中一半工資被公司無故扣除。徐先生對此十分不滿。他不僅受到公司的壓榨,而且學到的知識也很少。浪費了大半年的時間,我決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試用期內不簽合同、不買社保的行為,以及扣款和拖欠工資。郭認為,雖然他不服氣,但仲裁很麻煩,他也不是很懂。官司可能還打不贏,所以他不想浪費時間。
于是,徐某咨詢了律師后,按照律師的指導向該公司提起仲裁。一個月后,仲裁局作出仲裁裁決,要求公司向徐某賠償元,但徐某僅花費了2000元律師費。
郭某得知后,也想申請仲裁。但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加班記錄等證據均已清除,最終因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對于這個案件,我想提醒大家:如果發生勞動爭議,一定要及時提起訴訟。除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外,您還必須了解以下五個提起訴訟的理由,否則像郭那樣后悔是沒有用的。
理由一:勞動仲裁免費
由于勞動者本質上是社會弱勢群體,為了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法律保護對象均為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提起訴訟勞動仲裁,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3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取費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費由財政保障。
理由二:勞動仲裁具有終局性,對裁決不服的單位不能提起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情況的勞動爭議是終局的。如果對案件仲裁結果不服,只有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能提起訴訟。
1、索取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不超過當地十二個月最低工資標準的補償糾紛;
2、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產生的爭議。
理由三:勞動訴訟,案件訴訟費僅需10元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訴訟費繳納標準為每件勞動爭議案件10元。因此,即使你向法院提起訴訟,費用也只有10元,非常低。即使你打贏官司,你也不會遭受任何損失。
原因四:勞動爭議訴訟時效為一年,期滿后不再提供法律保護。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此,勞動爭議仲裁是有期限的。如果因逾期超過一年時效,您申請勞動仲裁將無法獲得法律支持。
理由五:相關證據更容易收集,處于有利地位
通常當一個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時,都是基于公司的一些內部規定,而這些規定大多不符合法律規定。例如,本案中不支付加班費的理由就站不住腳。因此,只要勞動者及時提交加班證明,就可以有效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因此,當您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您一定要多加注意,學會保留相關證據來保護自己。否則,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可能想要收集的相關證據和一些有益的東西很可能會被單位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