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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以銷售商品或者獲得競爭優勢為目的,向消費者提供獎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包括彩票、獎金銷售等有獎銷售。
網友咨詢: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時應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答復:
有獎銷售是經營者的一種促銷手段。法律允許合法的有獎銷售。有獎銷售包括抽獎等有獎銷售和獎金銷售。抽獎式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采用抽簽、抽獎、游戲等隨機或不確定的方式來決定消費者是否中獎的有獎銷售行為。抽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經營者以非現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為獎品的,按照同期同類商品的市場價格計算。有獎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向符合一定條件的消費者提供獎金、物品或者其他福利的有獎銷售行為。
經營者違反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律師補充道: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時,不得采用下列方式冒領獎品:
虛構獎項、獎品、獎金金額等;
獎品僅在活動范圍內的特定區域進行發放;
活動期間未將所有帶有中獎標志的商品及彩票投放市場;
不同時間將不同獎金數額或者獎品標志的產品、彩票投放市場的;
未按照向消費者明示的信息兌換獎品的;
其他冒領獎品的方式。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在國內市場上產生排除、限制競爭影響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有下列情形:
獎品種類、獎品兌換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獎品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獎品兌換的;
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指定人員獲獎,進行有獎銷售的;
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金額超過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