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和刑事立案區(qū)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民事和刑事立案區(qū)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比民事嚴重。刑事一定會被公訴,而民事是可以調解處理的。
刑事通常涉及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民事糾紛一般不嚴重,都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糾紛。發(fā)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都做出過很多規(guī)定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司法解釋或部門規(guī)章,其中將不同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進行了具體而明確的規(guī)定。 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一般是按輕重程度區(qū)分的。例如以竊取的財物價值是否達到一定金額來區(qū)分偷竊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盜竊罪(刑法)。但也有其他的區(qū)分要件,例如行賄的行為,若主動交代的可以不予刑事處罰。 一般的有明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都可能構成民事案件,例如盜竊行為在刑法上構成盜竊罪,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則對被害人構成侵權行為,犯罪人即要向國家承擔刑事責任,也要向被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兩種責任并不競合。 但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是競合的,構成盜竊的行為必然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但若已經經過刑事處罰,則就不應該再予以行政處罰。
民事復查,是指對判決生效的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理,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進行復查,看案件判的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問題如發(fā)現問題,應該啟動再審程序解決,再一個通過復查了解法官辦案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控告是指對刑事被告新的犯罪事實,追究刑事法律責任,民事復查與刑事控告是有區(qū)別的。
基于同一事實和證據的刑民兩案,沒有優(yōu)先之分。但由于刑民證明標準的懸殊,實踐中法官基本上傾向于刑案審結后,再對民案作出判決。
刑案的證明標準是“排除合理懷疑”,即100%確定無疑,不允許有任何合理懷疑之處;而民案則采取優(yōu)勢證據規(guī)則,即一方證據達到50%以上,比另一方更具有優(yōu)勢,即可作出判決。
試想,如果民案先判決,而后刑案的判決與民案矛盾,則意味著民案判錯,應當啟動再審改判。因為刑案的證明標準遠高于民案。而刑案先判決,則不會出現該問題。
因此,民案法官為了避免自己作出的判決被推翻,通常會坐觀刑案的判決結果;再以刑案判決為依據,對民案作出裁判。由此也可以做到刑民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一致,避免同案不同判。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和刑事立案區(qū)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和刑事立案區(qū)別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