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案件律師何時介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律師何時介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在檢察院介入案件會不會太晚,這要視具體的案情而定。
如果案情簡單,律師在檢察院介入案件,未嘗不可;如果案情復雜,律師最好在公安立案的環節就介入,這樣才能把握主動權。如果復雜的案件非要到檢察院才介入,就怕律師的工作時間不夠,而顯得被動。
看守所提審之后律師可以介入,《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詐騙金額如果不大,并且情節較輕,或則有立功自首等情節的可以爭取到緩刑。最佳委托律師時間應該在第一次被訊問過被采取強制措施后馬上委托律師介入案件,也就是偵查階段。
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情況,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已查明的主要事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變更、解除強制措施、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案件律師何時介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案件律師何時介入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