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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受過刑事處罰的定義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受過刑事處罰的定義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憑證,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所以說法律對盲人成為律師并沒有限制,有成為律師的可能。但是首先你要通過司法考試啊啊啊啊啊啊
這個犯罪記錄會跟隨個人檔案一生。單說找工作方面,是沒有資格報考機關事業單位,還有比如社會工作者那種社會招聘也沒有資格報考,就業面縮小,有的私企不介意的話會接納。記得前段時間胡歌拍的電視劇《獵場》么,因為有案底,換了身份去應聘,工作一段時間被發現造假,所以說在當前法治社會,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大家都要遵守的,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和諧美好。回答完畢。
這個問題的核心是犯罪記錄對一個人有多大的影響。
如果你是農民、自由職業者,影響未必有多大;但如果你是公職人員或者某些特定行業的專業人員,有犯罪記錄往往是致命的。
以律師為例,在申請執業前,必須去戶籍所在地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你有故意犯罪記錄,是做不了律師的。
什么是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是指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的生效判決和裁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此外,相對不起訴的案件,因當事人確有犯罪事實,只是由于犯罪情節輕微等原因才被不起訴,一般來說是有犯罪記錄的。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屬于階段性的刑事強制措施,不應作為此列。
哪些職業受犯罪記錄影響比較大?
一、公務員,《公務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犯罪記錄跟著你的檔案走一生,總之就是一筆揮之不去的夢魘,另外公務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直接免談,也正應了那句話,坐過牢的人如同余毀了人生,當然也勸告大家遇到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沖動是魔鬼,我身邊見過因為沖動,過失,激情殺人的案例都有,最近的是去年,一個大學同學因為婚后被綠,提刀砍死了男方,被判了10年,還是那句話,法治社會,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可因一時沖動做傻事,否則后悔終生,
刑拘不是懲戒手段,是保障刑事偵查順利進行的措施,刑拘期間屬于犯罪嫌疑人。刑訴法規定,未經法院審判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但從前受過刑拘的人,公安派出所一般不予出具“無違法犯罪證明”。一般交警在處理“醉駕”案件期間,對犯罪嫌疑人一律刑拘,而后辦理取保候審,確實有待商榷!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受過刑事處罰的定義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受過刑事處罰的定義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