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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問,如果欠條上沒有注明貸款期限,我什么時候可以要求還款?有人說,沒有約定期限,借款人愿意就還錢。它是否正確?法律很容易理解。請關注收藏,楊律師將為您解答。
楊律師表示,無約定貸款期限的民間貸款對于普通貸款人來說可能比約定貸款期限更有利!除非你和銀行有同樣的目的!
為什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期限償還貸款。未約定貸款期限或約定不明確且事后無法協商的,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償還貸款。返回。”
楊律師簡單總結道:如果約定了貸款期限,貸款人希望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到來之前提前還款,通常借款人有權拒絕。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根據法律規定,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只要給借款人留下一定的合理期限即可。未能在此合理期限內還款將構成逾期還款,貸款將逾期。人們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并追究逾期還款的責任。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約定貸款期限對貸款人更有利!
當然,如果貸款人像銀行一樣希望借款人按照約定的貸款期限償還貸款并支付利息,最好約定一個明確的還款期限,并增加限制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條款。這些知識你了解嗎?如果您發現有用的,請點贊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