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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改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區別?
1.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并經批準上市銷售的房屋。商品房具體是指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開發、建成后用于市場銷售和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建筑和其他建筑。
2、城改房與商品房的本質區別在于土地使用權。城中村改造房屋用于住宅建設,安置村民(居民)。使用土地一般通過劃撥獲得,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地產開發成本,銷售價格較低。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生產和生活使用外,還有一部分用于房地產開發,開發出來的房屋可以在市場上出售。城中村裝修的房屋與普通商品房沒有本質區別,只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并符合法定程序即可上市。
該項目正在辦理城中村改造房改商品房五證,滿足商品房銷售條件。城中村裝修房屋按規定辦理手續后也可取得預售證。獲得五證后,就有資格合法掛牌出售。
城中村項目改建商品房過程中,已繳納土地出讓金。轉為商品房后,申領房產證的手續與商品房相同,無需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
3.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被拆遷,安置供居民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由于安置對象是特定拆遷戶,該類房屋的買賣不屬于拆遷安置房的范圍。除法律法規規定外,還須遵守當地政府的相關政策。
拆遷安置房一般分為兩類:套。第一類是因市政重大工程搬遷居民而配套建設或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根據相關規定,移民獲得該類配套商品住房的,該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但自取得所有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地產開發等因素導致的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渠道安置或代移民購買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格相比)。
房屋拆遷安置用地已劃撥。因此,它與購買正常的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不同。拆遷安置后房屋的性質與拆遷前房屋的性質密切相關,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