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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體的句子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不同的句子。故意從高空拋擲物體,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高空投擲物品的犯罪和處罰有哪些?2、高空投擲物品罪的范圍是什么?3、高空拋物造成傷害的賠償對象是誰?高空投擲物品的犯罪和處罰有哪些?
這取決于實際情況。
對于高空拋物行為,應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地點、拋物情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該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后果。要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犯罪,準確確定刑罰。
故意從高空遺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并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監禁或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條高度危險物丟失、遺棄造成他人損害的,所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貨主將高度危險物品交由他人管理的,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業主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條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非法占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其高度注意防止非法占有的,應當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高空投擲物品罪的范圍有哪些?
對于高空投擲物品犯罪的立案標準,目前尚無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1條之二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投擲物體,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監視,并應并處或單獨處以罰款。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空彈丸傷害的賠償對象是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4條:從建筑物上拋擲物體或從建筑物上掉落物體造成他人損害,且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但能夠證明以下情況的除外他們不是侵權人,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使用者將得到賠償。
明確人投擲高空拋物線的,投擲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對于不明人員投擲高空拋物線的,物業管理公司未盡到管理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如未張貼禁止高空拋物線的告示等。和醒目的識別;投擲者不明,但能夠確定具體范圍的,所有可能實施投擲行為的人共同承擔受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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